日前,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,加强事前公开、规范事中公示、推动事后公开,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,更好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。
同时,《通知》要求,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,除欠税公告、税收违法“黑名单”等惩戒公示、强制性信息披露外,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,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,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。
详细信息请登录 税务总局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