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2月11日,工信部发布《关于开展工业遗产、工业博物馆摸底调查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明确,工业遗产调查对象为1980年前建成,具有重要或较高历史价值、科技价值、社会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厂房、车间、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,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;工业博物馆调查对象为对社会公众开放的,以收藏、保护、研究、展示和宣传工业发展进程、成果和文化为目的兴建的博物馆、纪念馆及企业展馆等常设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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